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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被告人陳某因詐騙在朝陽法院受審攝/法制晚報記者 曹博遠
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王曉飛)陳某是中央廣播樂團的鋼琴演奏員,個子很高,儀錶堂堂,言談儒雅,工作之餘他還與人合伙開了一間製作舞臺、劇院等音響效果的施工工程的公司。但因施工工程資金斷了,陳某開始編造各種理由實施詐騙,涉案金額共計15萬餘元。
  今天上午,因涉嫌犯信用卡詐騙罪及詐騙罪,陳某在朝陽法院受審。
  90年代末期,“中央廣播樂團鋼琴演奏員”陳某辦理了停薪留職,之後他和朋友合伙開了一家專門從事劇院等音響設施施工的公司。
  不久後,陳某拿到了一個在鄂爾多斯的施工訂單,從此陳某便開始在鄂爾多斯和北京兩地間奔波。
  其間,陳某申領了一張信用卡,額度為7.5萬元。但自從2008年開始,陳某在鄂爾多斯的工程資金開始短缺,有時甚至支付不起施工人員的工資。
  為使工程順利,陳某開始拆東牆補西牆。
  2010年,陳某找到公司的工作人員謝某,稱能幫助其買車,面對公司里的老大哥陳某給予的幫助,謝某深信不疑,給陳某打了近3萬餘元。
  讓陳某沒想到的是,正當謝某剛給自己打過錢後,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小客車搖號政策,車牌搞不到了,本打算用3萬元填補工程賬目的陳某,無奈只好將錢還給了謝某。
  但一段時間後,陳某再次找到謝某稱“有路子”弄到車牌,但錢要貴一些。為此,謝某將之前的3萬打給陳某後,又追加了3萬元。這次,陳某把錢全填了賬。
  檢方指控,陳某於2012年4月,在朝陽區一咖啡廳內,以朋友住院用錢為由,騙取同公司員工苗某1.4萬元。
  當月,陳某又以支付投標保證金為名,騙取一家燈光公司3萬元。這些錢他也都填補了鄂爾多斯的工程賬目。
  這時的陳某不僅到處編造謊言騙錢,就連自己的信用卡也已經透支無力償還。截至案發,陳某共透支信用卡本金4.3萬元逾期未歸還。
  上午9時30分,兩鬢斑白的陳某被帶入法庭,今天是他49歲的生日。
  “我都認,當時就是還不起錢了。信用卡我辦了8年,就這次還不上了,我平時是個言而有信的人。”面對指控,陳某不持異議。
  “被騙的都是公司一起幹活的同事,他們相信我。”操著一口流利的北京話,陳某不時地點著頭回答法官提問。
  陳某稱,他之所以能屢屢行騙得手,也是基於同事對他這個老大哥的信任。隨後,陳某的辯護人向法庭提交了3名受害人的諒解書。
  檢方認為,陳某涉嫌犯信用卡詐騙罪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至1年,涉嫌犯詐騙罪,建議量刑3年半至5年半。  (原標題:老帥哥詐騙 生日當天受審 曾為樂團鋼琴演奏員 專向同事下手行騙 稱借老大哥身份行騙易得手 涉案金額15萬餘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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